实习生可单项参加工伤保险
我省这项新政预计惠及超300万人,4月1日起实施
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出台了《关于单位从业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试行)》(简称《办法》),创新政策首次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实习学生、见习人员、村居两委人员、家政服务机构从业的家政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从事公益活动的志愿者等未建立劳动关系特定人员纳入了工伤保险参保范围,这些人群可由所在从业单位(组织)自愿选择为其单项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参保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这项政策预计惠及人群超过300万人,将从今年4月1日起实施。
广东全省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超过3800万人,占全国约1/7,居全国首位。非劳动关系人员并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范围,但是其工伤保障需求较为迫切,因此广东省出台《办法》创新解决该问题。与其他省份相比,广东省《办法》的适用范围更宽、制度模式更灵活。
8类非劳动关系人员受益
根据《办法》,有8类特定人员可享受这项政策。主要包括在从业单位工作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包括未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和退休返聘人员)、已享受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津贴或病残津贴人员、实习学生(包括签订三方实习协议或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实习学生和从业单位使用的勤工助学学生)、单位见习人员,以及在家政服务机构从业的家政服务人员等未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简称从业人员)。
此外,《办法》将村(社区)两委人员,提供网约车、外卖、快递劳务等新业态从业人员,依法组建的志愿服务组织招募从事特定公益活动(应急救援、公共卫生防控、大型活动等)的志愿者等特定人员也纳入了参保对象范围。
在《办法》试行期间,可根据评估情况动态调整适用的参保对象范围。据了解,国家将开展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为与国家相关试点衔接,对于新业态从业人员工伤保障问题,《办法》明确国家出台相应规定后将从其规定。
从业单位可自愿选择为特定人员单项参加工伤保险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实行“五险统征”的参保模式。鉴于单位从业的超龄劳动者、实习学生等特定人员未与从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办法》规定从业单位可按“自愿参保”原则选择为未建立劳动关系的上述从业人员单项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也就是说,非劳动关系特定人员并未要求“五险统征”,从业单位可自愿选择为其单项参加工伤保险,参保人员按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同时《办法》明确,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不属于单项参加工伤保险人员范围。用人单位也不得将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改办单项参加工伤保险方式。(记者 黄叙浩 通讯员 粤仁宣)
羊城晚报讯 记者周聪、通讯员粤仁宣报道: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出台《关于单位从业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首次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实习学生、见习人员、村居两委人员、家政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从事公益活动的志愿者等8类未建立劳动关系特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参保范围。从业单位(组织)可自愿选择为上述从业人员单项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办法》将从4月1日起实施,预计惠及人群超过300万人。
企业可自愿为特定人员单项参保
《办法》规定,从业单位可按“自愿参保”原则选择为未建立劳动关系的特定从业人员(详见图表)单项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也就是说,非劳动关系特定人员并未要求“五险统征”。
《办法》同时明确,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不属于单项参加工伤保险人员范围。用人单位也不得将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改办单项参加工伤保险方式。
当前月均缴费仅需约6.5元/人
《办法》规定,从业单位可在生产经营地为特定从业人员办理单项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其缴费费率按照其行业基准费率和浮动费率规定执行,即直接适用该单位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标准。
特定从业人员的缴费工资基数在上年度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范围内,可根据其月劳动报酬或补助补贴收入等情况申报。根据省统计部门数据,2021年6月30日前的特定从业人员工伤保险缴费工资上下限分别为20268元、4053.6元,7月1日起再按照新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执行。
针对非劳动关系的特定从业人员特点,《办法》规定了相应的待遇衔接办法:一级至四级因工伤残从业人员的伤残津贴与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按照“不双重享受”和“待遇就高补差”原则处理;对五级至十级因工伤残从业人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可根据申请而核发,在未申领期间可继续享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权利,如果选择领取后则终结其工伤保险关系;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与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只能两者选其中一种待遇;雇佣期、实习期、服务期、任职期满后仍需继续治疗且未终结工伤保险关系的从业人员,工伤保险基金继续按规定予以保障。
根据《办法》,如按照缴费基数下限和平均费率计算,当前人月均缴费约6.5元;如发生因工死亡的,当前一次性工亡待遇约90万元,另外还有按月发放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为缴费工资的30%比例,合计不超过100%),充分体现了工伤保险“低缴费、高保障”和“化解大风险”的制度优势。
- 行业动态
- 文章来源
- http://www.gov.cn/xi
-
微信扫一扫
U职招聘企业端